| 西周(公元前1049-公元前770):武王16虚年[记入西周4虚年]、 成王37虚年[含周公7虚年]、 康王26虚年、 昭王25虚年、 穆王46虚年、 恭王15虚年、 懿王25虚年、 孝王9虚年、 夷王8虚年、 厉王26虚年(不含共和)、 共和14虚年、 宣王46虚年、 幽王11虚年 共计280虚年(279年) >> [西周标准时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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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括日历]开发者吴建辉推研 |
《今本竹书纪年》 |
《夏商周断代工程》 |
[注]五帝392年(公元前2457-2066年)、夏朝471年(公元前2065-1595年)、商朝546虚年(公元前1594-1049年,不含帝辛496虚年)、周朝280虚年(公元前1049-770) >>[ 详细] |
| 周文王姬昌 |
文王在位49虚年[公元前1109-1061] >>详细
帝辛在位51虚年[公元前1099-1049] |
帝辛在位52年[公元前1102-1051年] |
帝辛在位30年[前1075年—前1046年]✕ |
| 周武王姬发 |
记入西周4虚年(公元前1049-1047年农历12月[丑月作下年头]) |
记入西周6年[公元前1050-1045年]✕ |
记入西周4年[公元前1046-1043年]乄 |
| 在位16虚年[自武王13年牧野之战计记入西周4虚年] |
在位17年[自武王12年牧野之战计记入西周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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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成王姬诵 |
在位37虚年[公元前1046-1010年,含周公7虚年] |
在位37年[公元前1044-1008年]乄 |
在位22年[公元前1042-1021年]✕ |
| 亲政31虚年[公元前1040-1010年,单独纪年] |
| 周康王姬钊 |
在位26虚年[公元前1010-985年] |
在位26年[公元前1007-982年]乄 |
在位25年[公元前1020-996年]乄 |
| 周昭王姬瑕 |
在位25虚年[公元前985-961年] |
在位19年[公元前981-963年]✕ |
在位19年[公元前995-977年]✕ |
| 周穆王姬满 |
在位46虚年[公元前961-916年] |
在位55年[公元前962-908年]✕ |
在位55年[公元前976-922年]✕ |
| [古本]穆王在位<48年(推约46年) |
| 周恭王姬繄扈 |
在位15虚年[公元前916-902年] |
在位12年[公元前907-896年]✕ |
在位23年[公元前922-900年]✕ |
| 周懿王姬囏 |
在位25虚年[公元前902-878年] |
在位25年[公元前895-871年]乄 |
在位8年[公元前899-892年]✕ |
| 周孝王姬辟方 |
在位9虚年[公元前878-870年] |
在位9年[公元前870-862年]乄 |
在位6年[公元前891-886年]✕ |
| 周夷王姬燮 |
在位8虚年[公元前870-863年] |
在位8年[公元前861-854年]乄 |
在位8年[公元前885-878年]乄 |
| 周厉王姬胡 |
在位26虚年[不含共和,公元前863-838年] |
在位12年[不含共和,公元前853-842年] ✕ |
在位37年[不含共和,公元前877-842年] ✕ |
| 在位39虚年[含共和,公元前863-825年] |
在位26年[含共和,公元前853-828年] 乄 |
在位51年[含共和,公元前877-828年] ✕ |
| 共和行政 |
14虚年[公元前838-825年,非单独纪年] |
14年[公元前841-828年]乄 |
14年[公元前841-828年]乄 |
| 西周纪年混乱均源于[虚纪年误为实纪年、共和元年公元前838年误为841年、宣王元年公元前825年误为827年] >>详细 |
| 周宣王姬静 |
在位46虚年[公元前825-780年] |
在位46年[公元前827-782年]乄 |
在位46年[公元前827-782年]乄 |
| 周幽王姬宫湦 |
在位11虚年[公元前780-770年] |
在位11年[公元前781-771年]乄 |
在位11年[公元前781-771年]乄 |
| 西周积年 |
280虚年[公元前1049-770年] |
280年[公元前1050-771年]乄 |
275年[公元前1046-771年]✕ |
| 信史更正 |
共和元年公元前841年、宣王元年公元前827年、幽王元年公元前781年 更正为「共和元年公元前838年、宣王元年公元前825年、幽王元年公元前780年」:《今本竹书纪年》幽王六年[改五年],王命伯士帅师伐六济之戎,王师败逋。(注:《兮甲盘》隹五年三月既死霸庚寅,王初格伐玁狁...兮伯吉父作盘...)《古本竹书纪年》夷王三年(改为六年),王致诸侯,烹齐哀公于鼎。(注:《五年师旆簋》唯王五年...令汝羞追于齐)
附:[鲁国纪年] [十二诸侯年表·校正] [今本竹书纪年·校正] |
| 上古历法:以黄帝历(干支太阳历)为基础,以干支太阳历纪年,夏建寅[寅月为年首]、殷建丑[丑月为年首]、周建子[子月为年首],不以农历纪年,但习惯以农历记月,而不常以干支太阳历记月,上古记时大多会配以王纪年[干支太阳历]、农历月、干支日标记具体时间。切记:以干支太阳历纪王年,各朝代仅仅是因起始与结束之干支月不同而纪年起始与结束时间点不同而已,但习惯用于记月之农历月仍然不变(类似[西周正月提前两个月]之错误观点乃是“将干支太阳历子月错误地等同于农历十一月”的结果)。[来括日历]本着还原历史宗旨,各朝代王纪年均据史修正了纪年起始与结束之干支月! |
| 古代时间用语与误差说明:月相先四分再十二细分[类似年先分四季再细分十二地支月]:以两朔点时距为一月相周期,四分月相(初吉[胐日]:合朔时点至约初八[1/4时区];既生魄[霸]:约初九至望日[2/4时区];既望:约十六至约廿三[3/4时区];既死魄[霸]:约廿四至合朔时点[4/4时区])、三分初吉(哉生魄、旁死魄、既旁死魄)、三分既望(哉死魄、旁生魄、既旁生魄),据[牧野之战]相关文献推“朔日[初一]与上月底同为既死魄”,但许多[日干支置于来括日历初一]铜器月相均为初吉,则推断“古历合朔时点已推定到时辰,朔日为[朔时点前]既死魄、[朔时点后]初吉。”故以四分[十二分]月相之时区分界时点,计算小时误差。误差记法:西周历朔日之干支,在来括日历记日数大于初一,则误差为正,反之误差为负,如:西周历正月朔日(初一)为甲子,而甲子日在来括日历为初四,则为之误差+3天。
附:《晋侯苏钟》《四十二年逨鼎》《四十三年逨鼎》 |